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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测定值超出上述线性范围上限时,此测定值应视为不准确值,需要对标本进行稀释。由于基质效应的影响,任何标本并非可以做无止境地稀释,也就是说每一个实验项目有其最大稀释度,这个最大稀释度与线性范围上限的乘积即为可报告范围上限。意即在可报告范围内的数据是实验室保证结果正确性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线性范围上限很高,远远高于临床可接受值,那么就应该以临床可接受值作为可报告范围。比如,如果经过试验验证血钾线性范围上限为20mmol/L,而经与临床医生沟通,血钾的可报告范围可能只有7mmol/L,它小于线性范围。
例如:在光谱分析中,测定该实验条件下被测物质符合Beer定律的浓度范围(线性范围),是评价分析方法准确性和实用性的重要工作。通过线性范围测定,选择线性段作为该方法的分析范围,直线上任何一点的待测物浓度与吸光度的比值均为一常数,其斜率tanθ都相等,即 tanθ=, 此处的值称为校正常数,可用于计算测定结果。这样,可使具有临床意义的标本测定值都限定在此范围内,以保证测定结果的可靠。线性误差表现为溶液的浓度与吸光度不成线性关系,出现正偏离或负偏离的现象。
这种偏离,按Beer定律现象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溶液本身不符合Beer定律,这种现象叫做化学偏离;二是仪器本身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吸光度与浓度之间不成线性,这种现象叫仪器偏离,如杂光、有限带宽、检测器噪声、环境条件的变化、波长的变动、比色杯的误差、辐射光的非平行性、检测器本身的非线性等。因此,在做方法学线性范围评价实验时,良好的仪器性能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