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被锁定!
2
关注
5269
浏览

对于进口药品再注册申请,能否同时申报增加药品规格的变更?

查看全部 1 个回答

小懒虫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8-11-23 12:32
此类情形不能同时申报。按照《关于进口药品再注册有关事项的公告》[2009]第18号,进口药品再注册不应同时申报改换产地、增加药品规格的补充申请,改换产地、增加药品规格必须按照补充申请的程序单独申报。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18-11-23 12:31
更新时间
2018-11-23 12:32
关注人数
2 人关注

相关问题

如果在申报临床阶段提交CTD格式资料是否接受?按注册分类3准备申报资料的进口药原有资料是CTD格式的,不会要求IND阶段提交附件2格式的,NDA阶段提交CTD格式的吧?
用于颅颌面骨内固定及修补的产品应如何划分注册单元?
如产品撤销注册再次申报,申报产品和申报材料无实质性变化是否需要现场检查?
对于细菌或真菌的纯培养物,基因组DNA的粗提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数据进行临床评价时,如果选取其他注册人的产品作为同品种医疗器械进行对比,生产工艺、临床数据等资料需不需要获取同品种医疗器械注册人的授权?
牙科手机申报注册时是否需要引用GB 9706.1和YY 0505标准?
对于标志性成分检测方法采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版)》的已批准产品,是否需要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如何提交材料?
口腔正畸托槽产品注册单元应如何划分?
导尿包中产品如为外购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是否需要把所有产品的技术要求列入产品技术要求中?
《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的基本原则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