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1124
浏览

进口有源医疗器械产品在国外上市时包含多种配置,在中国申报时只选配其中的一部分,是否可以?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hs0911 一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3-09-03 22:17

进口医疗器械在中国注册申报时,所申请的范围不得超过境外原产国批准的范围。如仅申报其中一部分,当所申报部分可实现独立应用,并能确保其安全、有效性时,可在境外原产国批准范围的基础上进行删减。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3-09-03 22:15
更新时间
2023-09-03 22:17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相关问题

企业参考品相关信息是否要写入技术要求?
有源产品变更注册时电气元件不发生变化,但外壳构造、设备整体密封性能等发生变化,是否可以豁免电气安全和电磁兼容检验?
在进行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时,是否可以采用人工样本?
如果一速释原研药在15分钟的溶出率达85%以上,仿制制剂的15分钟溶出率是否也一定要在85%以上,然后才能以相似因子比较相似性。
无菌区的工艺,以及批记录充分时,是否所有电子数据都必须存贮和归档?
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品种是否需要开展过敏、刺激、溶血试验?
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是否需要以“生产企业”名义另外开通账户权限?
影像设备配合使用的附件,注册申报应关注的系列问题之一:用于对患者起支撑和固定作用的无源附件是否可以和设备一起申报?
增加非无菌产品是否需要提交推荐性灭菌方式的验证资料?
如申请人名称发生了改变,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中申请人名称为变更前名称,是否仍可使用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