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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本身不在免于临床试验的目录中,但已有多个同类产品上市。本公司产品比同类上市产品多脉搏、血氧、额温采集功能,临床评价还是否可以走同品种比对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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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cvn123 一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4-09-08 22:58

产品不在《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内,需要开展临床评价,同品种比对是其中一种评价路径,可以考虑采用。如果申报产品与对比产品存在差异,差异部分则需要通过临床研究、对比测试等方式来证明等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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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9-08 22:56
更新时间
2024-09-08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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