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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产品名称及产品预期用途需要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或《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中的内容必须一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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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ne 一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4-09-09 22:54

如申报产品与目录中产品完全一致,建议采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或《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中的产品名称和适用范围,如产品存在特殊设计可以根据产品特性进行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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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9-09 22:49
更新时间
2024-09-09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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