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125
浏览

质量部负责人的劳动合同为劳务外派合同,是否可以?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Alone 一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6 天前

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质量管理人员应当是专职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要求。监管部门在开展核查检查期间,会依据具体情况检查企业主要人员的劳动关系及社保信息等,以明确相关人员是否满足法规中有关全职专职的要求。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6 天前
更新时间
6 天前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