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1105
浏览

对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符合《北京市医疗器械快速审评审批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进行变更注册,申请表中应如何撰写“产品概述”和“有关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主要评价内容”?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trer234 一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3-09-01 23:43

“产品概述”中建议阐述:

  (1)产品预期用途;

  (2)主要组成成分;

  (3)检测原理。

  “有关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主要评价内容”中建议阐述:

  (1)变更内容;

  (2)变更对产品安全有效性影响的技术分析概述;

  (3)变更符合《北京市医疗器械快速审评审批办法》中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3-09-01 23:43
更新时间
2023-09-01 23:43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推荐内容

手术器械类产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豁免生物学试验?
口腔增材制造用金属粉末的球形度如何定义?为何要规定粉末的球形度?
GB/T 25000.51-2016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检测报告是否可以提交自检报告?
医疗器械分类界定时限要求?
金属接骨板类产品通常在产品技术要求中规定哪些性能指标?
上市的产品包括硬件和软件组件,如将软件组件做为独立软件进行注册,且预期用途与功能都不变的情况下,同品种临床评价中可以将原产品中的软件组件做为对比器械进行同品种对比吗?
申请分类界定时提交的产品名称应符合哪些要求?
骨科植入器械进行性能研究试验时应如何选择典型性产品?
对于采用动物或同种异体等生物组织材料经脱细胞工艺制备的医疗器械,应至少考虑哪些与免疫原性质量控制相关的项目要求?
could the software information in the devicecertificate be updated during Registration Renew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