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141
浏览

药品同时发生审批类和备案类关联的变更时,应如何申报?

查看全部 1 个回答

yishen8888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4-04-28 22:22

(1)药品同时发生审批类和备案类关联的变更,或备案类变更是以审批类变更获得批准为前提时,持有人可以将审批类变更和备案类变更合并申报药审中心进行技术审评,备案类变更需按照药品补充申请收费标准缴费,技术审评时限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96条执行;

(2)持有人也可单独就审批类变更向药审中心提出补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4-04-28 22:22
更新时间
2024-04-28 22:22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相关问题

7月1日之后所有需要发新证或换新证的境外生产药品,进口注册证号也全部使用国药准字号么?
《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简单地在专用区内生产同一类治疗用途的药品进行分隔作为交叉污染风险控制方式是否可接受?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如何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专门网站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
注册申请人同时委托多个受托方进行产品生产,在进行注册申报时是否必须提供全部受托方所生产样品的的检验报告?
原料药在欧盟药品注册法规有哪些要求
富血小板血浆制备器是否要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生产一次性使用无菌注、输器具产品有关事项的通告(2015年第71号)》要求。活塞、外套、芯杆是否可以外采无生产许可证产品?
撰写《化学药品I期临床试验申请药学研究信息汇总表》时需关注哪些问题?
软件发生变化,何种情况需要递交注册申请
附录中无菌药品的生产"在开始计算灭菌时间之前,必须有足够的时间让所有装载的产品达到规定的温度,必须确认每种装载方式升温所需的时间"升温时间怎么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