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532
浏览

产品本身不在免于临床试验的目录中,但已有多个同类产品上市。本公司产品比同类上市产品多脉搏、血氧、额温采集功能,临床评价还是否可以走同品种比对路径?

查看全部 1 个回答

zxcvn123 一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4-09-08 22:58

产品不在《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内,需要开展临床评价,同品种比对是其中一种评价路径,可以考虑采用。如果申报产品与对比产品存在差异,差异部分则需要通过临床研究、对比测试等方式来证明等同性。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4-09-08 22:56
更新时间
2024-09-08 22:58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推荐内容

医疗器械申报延续注册时,应如何撰写“产品概述”和“有关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主要评价内容”?
医用光学内窥镜、医用激光光纤产品是否需要执行YY 9706.102-2021《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电磁兼容 要求和试验》标准?
常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单髁膝关节假体的衬垫厚度是否必须至少6mm?
血液透析浓缩物的A剂是否可以按成分分别包装?
医用电气设备的产品名称是否可添加“便携式、手持式”等特征词?
全缝线锚钉如何通过同品种对比开展临床评价?
在注册证有效期内的产品,发布了新的推荐性行标,不是国参,请问老师,我们需要根据推荐性行标进行注册变更吗?
IVD类设备软件和网络安全的安全性级别该如何考虑?
牙科基台种类繁多,在进行产品机械性能(抗扭、紧固、耐疲劳性能)评价时,如何选择试验用典型性样品?
有源医械技术审评 电气安全评价超温和其他危险关注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