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戒只是上市后监督系统的一部分,因为它指的是报告(严重)事件,现场安全纠正措施(FSCAs)和召回。它是一个处理事件的被动系统,而不是主动收集PMS数据。《MDR》第七章关于警惕的第2节规定了制造商必须向有关主管当局报告的事件以及如何提交这些报告。此外,它还要求制造商 分析 其警戒数据。
2019年7月发布了有关目前在MDD下运行的警戒系统的其他指南(以补充2013年MEDDEV 2.12-1 rev 8)。本文件引用了新的制造商事件报告表,其中已经包括IMDRF不良事件术语,UDI(唯一设备标识)和MDR中规定的单个注册号。您可以在此处了解有关UDI和MDR的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