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1086
浏览

医疗器械产品延续时,技术要求中引用的推荐性标准年代号发生变化,但其引用的内容无实质性变化,是否可以更改标准年代号?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trer234 一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3-09-01 23:41

可以。需要提供新旧标准对比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3-09-01 23:41
更新时间
2023-09-01 23:41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推荐内容

医疗器械输入类产品应如何对产品所宣称的特殊性能进行验证?
中频电疗产品的如何进行临床评价?
自eRPS系统启用后,通过线下途径进行的注册申报事项如何提交审评补充资料?
产品在完成加速稳定性试验研究后,是否可以不限定产品的储存运输条件?
增材制造定制式义齿申报材料中对于增材制造口腔修复用金属材料热处理工艺如何考虑?
上市的产品包括硬件和软件组件,如将软件组件做为独立软件进行注册,且预期用途与功能都不变的情况下,同品种临床评价中可以将原产品中的软件组件做为对比器械进行同品种对比吗?
When submit Change of Permission Items foradding models, is it necessary for type testing?
关于注册检批次的产品检验的问题?
子公司在外省已获批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在北京进行注册,申报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是子公司名称,注册时是否需要重新检测?
申报的软件产品为已上市产品的组成部分,目前打算拆分进行注册,在进行临床评价时是否可以选择已上市产品作为同品种产品进行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