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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同国家可能存在对产品临床试验数据的注册要求不同的情形,例如进行临床试验设计时,有些国家仅要求临床试验能够得出器械性能达到某一观察终点的结论。但在我国申报注册时,可能要求该器械性能达到多个观察终点才可确认其有效性,同时需要器械安全性有适当的证据支持。因此,境外开展的临床试验数据不一定完全符合我国相关审评要求。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特定医疗器械的技术审评指导原则中含有对其临床试验的相关要求,该器械境外临床试验应考虑有关要求,存在不一致时,应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和依据。
这家伙很懒,还没有设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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