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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北京市医疗器械产品,申请人可向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创新医疗器械审批:(一)拥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科研项目、涉及的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已公开或者授权;(二)北京市首创、产品技术国内领先、具有重大临床应用价值、涉及的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已公开或者授权;(三)十百千培育工程、北京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工程(G20)等北京市重点扶持企业生产的、涉及的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已公开或者授权;(四)列入国家或北京市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的。
这家伙很懒,还没有设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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