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被锁定!
2
关注
4789
浏览

关于临床试验批件转让后临床登记问题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加菲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9-11-30 15:40

需由原临床批件持有者在平台进行预登记,预登记成功后,需进行变更申办者操作。详请参见临床试验登记平台“帮助与链接”页面的平台使用说明。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19-11-30 15:40
更新时间
2019-11-30 15:40
关注人数
2 人关注

推荐内容

进口药品再注册,可以同时合并申请变更生产厂地址吗?
谁应负责撰写试验总结报告?
IVD临床试验入组病例样本:关于总体样本例数要求
如何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
软件和器械都有单独注册证,软件的变化是否需申请器械注册证的变更?
什么是“赫尔辛基宣言”?
伦理审查包括哪些方式?
注射剂(肌注)可以申请豁免BE吗,有什么要求吗?
关于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临床样本类型的要求?
药品的元素杂质检测法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