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1274
浏览

第二类有源产品中包含的嵌入式软件功能简单,是否需要按照《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xbs999 一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3-08-30 22:52

如无医疗目的/用途,可不提交自研软件研究报告。如嵌入式软件具有医疗目的/用途,则属于软件组件,需要提交自研软件研究报告,详尽程度取决于软件安全性级别,不适用内容需详述理由。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3-08-30 22:50
更新时间
2023-08-30 22:52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推荐内容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中,临床试验相关伦理文件的提交应注意哪些事项?
富血小板血浆制备器是否要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生产一次性使用无菌注、输器具产品有关事项的通告(2015年第71号)》要求。活塞、外套、芯杆是否可以外采无生产许可证产品?
导尿管产品在说明书是否需要补充使用润滑剂的风险提示信息?
增加非无菌产品是否需要提交推荐性灭菌方式的验证资料?
对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材料中的检验报告有何要求?
对于常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材料骨科植入产品,YY/T 0772.3中的加速老化试验和产品稳定性研究中的加速老化试验能否相互替代?
注射用透明质酸钠产品,是否需考虑对外购的注射针组件制定性能指标?
提交体外诊断试剂第二类产品拟上市注册时,对于已获得批准的检测系统的其他组成部分应提交什么资料?
微波消融设备主机和消融针是否可单独申报注册?是否需限定配合使用情形?
医疗器械软件中的测量功能,注册申报资料应关注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