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于2017年11月1日起开启了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备案工作,根据《总局关于规范特殊食品验证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2017年第168号)规定,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技术机构相关备案信息,自主选择技术机构开展验证评价工作。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应当按照《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工作规范》(见附件)要求,严格验证评价工作管理;在开展具体产品的验证评价工作中,还要严格执行特殊食品检验方法标准、安全与功能验证方法、临床试验技术规范等具体技术规范要求,对验证评价结论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