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被锁定!
2
关注
4020
浏览

具有多个规格型号的产品,如何进行临床评价?

查看全部 1 个回答

小懒虫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9-11-06 14:19

可以选择典型性型号进行临床试验,典型性型号的风险(安全有效性)可以覆盖其他所有的规格型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进行证明。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19-11-06 13:51
更新时间
2019-11-06 14:19
关注人数
2 人关注

相关问题

第二类有源医疗器械产品申请变更注册增加型号,什么情况下可以由原有型号的检测报告覆盖,什么情况下必须进行检测?
具有不同参考区间的体外诊断试剂如何进行临床评价?
临床评价过程中单个和多个对比器械如何选择?
一次性防护服新增大尺寸的型号规格产品,注册检测时可以只检测新增型号的尺寸要求?变更材料中,是否可以提供有效期、包装、运输验证的评价报告,豁免相关实验?
如果生产区域如API生产的设施,混合器、灌装线具有可变参数,有什么办法处理其数据/系统分类,以及审核的程度和时间间隔?
研究资料中的检测报告,如疲劳等动态试验、病毒学试验、免疫学试验等,是否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如果医疗器械包含有多个软件组件怎么送检?
变更注册增加规格型号,涉及到新的强制性标准时该如何处理?
产品有多个型号,之前没交EMC报告,我现在想变更其中一个型号,是否需要各个型号的EMC报告,还是只要变更的那个EMC报告就可以了?
什么叫多个适应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