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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24个月的访视之后,“申办者”是否可以或应该收集关于不再被视为研究受试者的个人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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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懒虫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0-05-25 22:42

如果所收集信息可能与研究有关的话(比如,能够提供关于药物安全性的有价值信息),在第24个月的随访之后,申办者应继续收集受试者仍在持续的不良事件的数据(并将数据记录到CRF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事件是否严重,以及事件已经被判定的程度。如果事件是严重的,研究者一般应继续跟踪患者,如果事件同时也是非预期的,则应予以持续跟踪。对于不严重的事件,可能没有那么多的理由继续跟踪,特别是对于已经在研究者手册中列出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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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5-25 22:42
更新时间
2020-05-25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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