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被锁定!
2
关注
5553
浏览

原注册产品标准中无型号命名规则,延续注册时增加型号命名规则,是否需申请变更?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多多猪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8-12-15 00:02
如果只是增加型号命名规则,不需要进行注册变更,但如果型号发生了变化,则需要进行注册变更。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18-12-14 23:59
更新时间
2018-12-15 00:02
关注人数
2 人关注

推荐内容

在完成24个月的访视之后,“申办者”是否可以或应该收集关于不再被视为研究受试者的个人的数据?
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怎么注册
平行对照临床试验中,对照产品的选择原则是 什么?
一个产品是否允许有两个原材料供应商?
医疗器械使用风险如何分类
《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中有哪些责任要求规定?
牙科纤维桩产品注册单元应如何划分
医疗器械注册关于上传电子档的问题?
美国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时限要求是多久
群体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上报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