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1157
浏览

监护仪等有源产品申报时,A公司的主机和B公司的耗材一起使用,是否以A公司的名义申报主机和耗材?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hs0911 一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3-09-03 22:17

(1)若B公司的耗材采用有创方式作用于人体,建议单独注册。
(2)若B公司的耗材已取得注册证书,且该耗材为通用配件或者注册证书中表明可以配合A公司的主机使用,则耗材不需要和A公司的主机一起申报。
( 3)若B公司的耗材未取得注册证书,且该耗材不采用有创方式作用于人体,可以以A公司的名义申报主机和耗材。
A公司应在主机的随机文件中列明配合使用的所有耗材信息,如品牌、名称、型号、规格、医疗器械注册证号(若有)。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3-09-03 22:16
更新时间
2023-09-03 22:17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相关问题

新研制的尚未列入分类目录的医疗器械,是否一定要在注册申报前进行分类界定?
以药品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如何申报?
若有源医疗器械需联合计算机使用,申报资料中应如何对配用的计算机进行描述?
IND申报时对载体构建有何要求?
如果子公司法人(MAH)授权集团人员担任药物警戒负责人,主文件是按集团体系写还是按MAH写?
如何准备PDF版注册申报材料?
包含软件产品在进行同品种对比时,如申报产品与比对产品的软件不同,但用于相同的临床目的,二者实际使用时的区别不大。技术审评时如何考虑此类差异的影响?
主机油箱油位变化一般由哪些原因造成?
在对申报产品进行安全有效性评价时若涉及与同类产品的比较,应如何选择同类产品?
拟申报注册的性激素定量检测试剂在不同人群(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有不同的参考区间,但是这属于已知的生理变化产生的不同参考区间。针对以上情况,临床评价时是否可以不进行分层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