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1013
浏览

地方药品监管部门、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是否有权要求进口商或供应商提供进口医疗器械境外厂家的《批生产记录》《出库单》《销售记录》等信息资料?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你瞅啥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3-10-29 19:45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有下列职权:……(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所以,只要是与医疗器械质量相关的资料,监督管理部门都有权查阅、复制、查封、扣押。尤其是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医疗器械存在相关问题的,需要调取《批生产记录》《出库单》《销售记录》进一步核实情况的,地方监管部门是有权查阅、复制、查封、扣押的。

另外,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在购进医疗器械时,需要境外生产厂家的《批生产记录》《出库单》《销售记录》等信息资料来核实医疗器械的合法性时,也是有相应权力的。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3-10-29 19:44
更新时间
2023-10-29 19:45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相关问题

医疗器械产品(非体外诊断试剂)是否需要提交不同批次产品的稳定性或包装验证等研究资料?
注册申请人同时委托多个受托方进行产品生产,在进行注册申报时是否必须提供全部受托方所生产样品的的检验报告?
生化试剂产品试剂盒中增加校准品或质控品(原试剂盒中未提供配套校准品或质控品)的情况,可以变更注册么?
注册资料中电压问题?
向公告机构报告提供上市后的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是否仅适用于III类植入式产品,还是适用于所有III类产品,还是适用于所有植入性产品?
首次注册产品,申报资料中监管信息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分析性能评估资料应提供哪些基本信息?
对于拟申请豁免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品种,注册申报时应提交哪些研究资料?
对于可降解/吸收的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能否提供研究机构公开发表的文献作为产品降解性能的研究资料?
国内第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需要准备什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