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476
浏览

产品本身不在免于临床试验的目录中,但已有多个同类产品上市。本公司产品比同类上市产品多脉搏、血氧、额温采集功能,临床评价还是否可以走同品种比对路径?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zxcvn123 一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4-09-08 22:58

产品不在《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内,需要开展临床评价,同品种比对是其中一种评价路径,可以考虑采用。如果申报产品与对比产品存在差异,差异部分则需要通过临床研究、对比测试等方式来证明等同性。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4-09-08 22:56
更新时间
2024-09-08 22:58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相关问题

如何确定软件产品的有效期?
注射剂的原料药来源变更在省局备案即可,备案资料需要哪些?对于一种原料药的变更,如果多品种、多规格使用时,是否所有相关品种和规格都要进行稳定性考察?
牙种植体产品结构设计器械特征信息描述应至少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要求,产品的原材料要求应放在附录中,定制式固定义齿的原材料要求还要在技术要求的性能要求中吗?
输液管路与高压造影管路在产品结构组成类似、材料相同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列入同一注册单元?
终端灭菌的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产品制备时用具有国家药监局注册的药用注射用水(按照中国药典要求检测并放行),是否可以?
设计多项标志物联合检测产品需要考虑的问题有哪些?如何确定多项联检试剂的不同组合形式是否可以作为同一注册单元?
产品环氧乙烷灭菌后,检测发现产品无菌不合格,这是灭菌不合格吗?
产品注册后,如果产品发生变更,如原材料改变、结构改变,关键器件的供应商改变等,是否都要进行注册变更?
什么产品必须要UKCA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