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被锁定!
2
关注
4165
浏览

对于FDA批准的新剂型产品(505b2途径),且橙皮书显示该产品为RLD和RS,如申请进口注册,应按5.1还是5.2类申报?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加菲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9-11-30 15:26

按照当前法规,此类情形可按5.1类进行申报。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19-11-30 15:25
更新时间
2019-11-30 15:26
关注人数
2 人关注

相关问题

新药注册申请申报需要准备那些资料
敷料类产品在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中,对于浸提液制备和评价项目的选择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做口服固体制剂车间空调验证时,对于GMP(2010版)洁净区微生物的检测D级沉降菌、浮游菌等的静态有标准吗?
申报产品中既包含颈椎椎间融合器和腰椎椎间融合器,若开展临床试验,是否可以只选其中一种融合器做临床试验?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导致需要对说明书、标签、包装袋、包装箱进行变更,对于没有使用完毕的包装袋和包装箱是否允许使用不粘胶或贴条等修改物进行修改,还是只能进行报废处理?
注册申请人同时委托多个受托方进行产品生产,在进行注册申报时是否必须提供全部受托方所生产样品的的检验报告?
进口药品申报时,以美国FDA出具的药品GMP核查信作为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明文件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中国制药企业只针对原辅材料供应商进行供应商审计或评估。对于提供计算机化系统服务的集成商,是否必须供应商审计?
对于CFDA公布的289基药目录中可豁免或者简化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BE)品种名单(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可以“采用药学一致性评价方法的问题
受试者自身同期对照(左边打对照右边打申报产品或反之)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