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关注
2555
浏览

实验制剂的释放(透过)率的偏差可能与标准制剂的释放(透过)率的偏差相同或更小,具体该如何证明呢?

查看全部 1 个回答

LX3345680188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东莞市
2021-09-10 12:09

只要证明实验制剂的释放(透过)率的偏差与标准试剂的释放(透过)率的偏差没有显著性差异或很小即可,使用F检定也是一种方法。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1-09-10 12:09
更新时间
2021-09-10 12:09
关注人数
2 人关注

相关问题

重新研究缓释制剂,从处方工艺设计、辅料选择、制备工艺都发生较大改变,不是在原处方工艺基础上的完善。对于这一补充申请,是否还需说明处方工艺变更的合理性?
Q1A中关于原料药及制剂稳定性试验批次的选择有什么要求?
制剂批量变更需不需要做工艺验证,制剂部分不涉及总混.
变更化学制剂生产过程中包装密封性的检测方法,如色水法变更为真空衰减法,是否可以按照微小变更进行年报管理?
水系统停电后再启动,能否通过验证证明合理,而不走偏差
变更制剂原料药供应商申请事项,需提供新产地原料药的哪些证明性文件?
关于口服固体制剂车间设备清洁后到下次使用的效期验证,设备该怎么选择呢?
请问原辅包关联申报的制剂申请表如何填报?
无菌制剂用到的空压机还是有油压缩机?你怎么看?
固体制剂车间,后安装了一条与原来一样的制粒线(生产厂家,设备型号完全一致),原生产线有10个品种想要转移到新生产线,10个品种都要进行工艺验证吗,风险评估后选择一两个做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