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被锁定!
2
关注
3786
浏览

若自己的产品比豁免目录中多个附件,可以免临床吗?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小懒虫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9-11-06 14:09

若该附件的增加并没有带来新临床风险,可以走豁免。因为目录是针对一类产品的豁免,并非一个产品。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19-11-06 13:53
更新时间
2019-11-06 14:09
关注人数
2 人关注

相关问题

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预增加活动义齿的切削树脂基托产品,原材料已做生化检测,注册检验是否可以按照原产品技术要求检测,不再做生化检测?
如何统计体外诊断试剂定量检测产品临床试验数据?
GB9706.1-2020新版中对于超温的防护这一条,有提到如果用热电偶或其他方法测试绕组温度,那么温度限值要减掉10°C。请问这一说明的增加会不会影响到产品测试的通过率?
医疗器械产品什么情形下可提交说明书更改告知审查申请?
现在执行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版本是哪年的?
对有源产品进行使用期限评价时,能否仅对其核心部件的使用期限进行评价,代替产品的使用期限评价?
针对肾功能衰竭患者的血液净化产品生物学评价应如何考虑?
影像设备配合使用的附件,注册申报应关注的问题:和设备一起申报的无源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如何制定相关要求?
本公司的产品设计是外包给汽车设计院设计出来的,那本公司是否有产品设计责任?
日常灭菌的产品是否需要进行EO/ECH残留量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