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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从供应商采购物料A已做供应商评价,后期想从该供应商采购另一物料B,这时还需要重新做供应商评价吗?如果物料A、B为同类产品,比如说都是钣金类物料,这时需要重新对该供应商进行评价吗?新增物料的评价是否可以放到年底评价的时候再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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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要求,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和评价。企业可结合企业采购物料的实际情况,对供应商进行合理风险评估,确保所采购物品满足其产品生产的质量要求。
这家伙很懒,还没有设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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