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关注
2771
浏览

含软件的医疗器械变化新增临床功能,注册人认为该变化属于轻微变更,是否可不作为发布版本体现?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多多猪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东莞市
2021-10-13 08:49

临床功能变化应属于软件重大更新,当生产企业规定的软件版本号命名规则无法清晰区分重大软件更新和轻微软件更新时,遵循风险从高原则,在中国境内的软件发布版本号应体现变化。例如:生产企业制定的软件版本号命名规则为X.Y.Z,其中X代表重大更新,Y代表轻微更新,Z代表纠正;而临床功能变化在Y字段体现,则软件发布版本号应确定为X.Y。因此含软件的医疗器械变化新增临床功能,注册人认为该变化属于轻微变更,不能不作为发布版本体现。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1-10-13 08:48
更新时间
2021-10-13 08:49
关注人数
2 人关注

相关问题

已注册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引用的强制性标准内容发生变化,哪些情形下无需办理变更注册?
如果2020 版药典和2015 版药典微生物检验方法一致,是否因药典的版本升级而要做分方法 学验证?
哪些人要了解ISO 9001中变化的期望?
主机油箱油位变化一般由哪些原因造成?
如注册产品标准发生变化,如何提出申请,能否通过注册变更申请直接将标准转换为产品技术要求?
有源产品变更注册时电气元件不发生变化,但外壳构造、设备整体密封性能等发生变化,是否可以豁免电气安全和电磁兼容检验?
体外诊断试剂自测产品注册时说明书可以注册两个版本么,即一个用于专业医疗机构人员使用,一个用于非专业背景的人员自测使用?
仿制药企业购买参比制剂后,参比制剂的生产商和持证商均发生了变化,是否需重新购买研究?
关于计算机化系统的验证,如网络版色谱系统,我们通过截图体现了验证的过程,作为验证实施的原始证据,对于截图,有什么要求吗?如,是否要包含时间戳。有些系统无法采用电脑截屏功能,用相机拍照可以吗?
医用 X 射线诊断设备的产品技术要求中仅对计算机配置进行描述,未明确计算机品牌、规格型号等信息,计算机配置变化时,是否需要申报许可事项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