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被锁定!
2
关注
5764
浏览

原料药专用生产设备(单一品种)清洁验证时,是否要测残留量?目测残留量可否?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风清飞扬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9-03-13 15:15
无需进行化学残留测量,只需目测洁净及对区域设备的微生物监控。如果中间产品或API(活性成分)的长期残留可能降解。产生有害物质,对此应进行检测。 通常清洁方法的验证需要测试三种残留: 1、清洁前产品或API(活性成分)的残留; 2、清洁剂的残留(如清洁过程中使用); 3、微生物的检测。 如果上述清洁过程中使用到清洁剂,需要额外进行清洁剂残留的检测。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19-03-13 15:15
更新时间
2019-03-13 15:15
关注人数
2 人关注

相关问题

如某产品的临床试验方案中包括可行性试验和确证性试验,试验结束后,是否可将可行性试验和确证性临床试验的结果合并统计
ERP系统,验证时在测试环境中进行,测试完成后,测试数据是否需要保留?
产品型号名称是否可以通过文字变更进行更改?
关于清洗的最差情况物质是否也可以通过进行理论计算和在实验室中进行任何实际的小规模研究来确定?
注册补充检验是否需要到原检验单位进行?
是否可以用测试淋洗液来支持清洁验证里的残留检测?
医学影像相关产品使用人工智能算法进行图像识别以实现测量功能,此类产品是否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
辅料内控标准,是否可执行国外药典标准?
如果在申报临床阶段提交CTD格式资料是否接受?按注册分类3准备申报资料的进口药原有资料是CTD格式的,不会要求IND阶段提交附件2格式的,NDA阶段提交CTD格式的吧?
申报者须知要求提交一份声明,由QP签字,保证所使用的原料药是根据GMP生产的。我要怎样完成所要求的声明呢?